2025年湘潭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购买服务比选公告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xtsnyncj.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7-24 17:12

根据《关于2025年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集中整治〔2025〕年2号)文件要求开展我市2025年度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局委批复的专项预算,拟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检查服务,实行政府采购确定服务商,现征集有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比选,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检查服务

二、采购预算

项目预算20万元

三、审计内容

(一)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重点问题专项审计。安排注册会计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项目组,配合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重点抽查工作,开展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和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的现场检查,重点承担检查工作中涉及资金和财务方面的检查事项。检查范围为湘潭市5个县市区范围内的20个村,具体由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指定。

(二)归集统计工作。派出1名专业技术人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提供归集统计分析工作。包括:对接湘潭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按月收集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单,对各类问题情况分类统计;收集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报送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及时反馈归集统计分析中发现的问题,按期将统计汇总资料报送给工作专班办公室;撰写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

(一)具体要求

1.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现场检查工作方式是:社会中介机构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专班工作小的现场检查,通过询问、检查、比对、统计分析收集证据资料,编写检查工作底稿,发现问题并查深查实,保证检查效果。

上述服务内容需在20259月底前完成。

2.社会中介机构提供归集统计工作的方式是:社会中介机构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按月到湘潭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归集统计分析工作。

上述服务内容需在202512月底前完成。

(二)其他要求

1.检查人员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等费用包含在检查服务费内,不另外支付。

2.检查过程中项目组不少于5人(含检查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有1注册会计师2名会计师。

3.根据项目安排制定检查服务方案,方案完整规范、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3.提供其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2022年至今没有收到行政或行业处罚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服务费报价。(采取计付费方式结合总价控制原则,仅报以上服务内容的总价即可。)

六、报名截止时间及要求

请有诚意参加比选的单位于2025年7月31日17点前提交资料到湘潭市人民政府807室(资料包含报价,需密封)。2025年8月4日15点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当场公布结果。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湘潭市农业农村局807室

联系人:陈远  5857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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